五都道路监控 综合大追击

http://www.asmag.com.tw/article/article_detail.aspx?aid=9087

监控迈向「智慧化」
作 者: 编辑部

回顾去年的五都道路监控,本刊综合与归纳以下要点,盼能让其他县市与业界先进参考。此外,透过五都的最新动态,也能嗅出道路监控的趋势与可能走向。


趋势一:车辨要能跨县追踪轨迹


车牌辨识系统,几乎已成为各县市道路监控系统,不可或缺的一环。台中市创五都先例,针对联外道路广设监视器,并建置「智慧型车行纪录查询系统」,当类比车牌影像传送至伺服主机,可将影像转换为文字档,同时储存于伺服主机。只要输入可疑车牌号码,就可分析可疑车辆的出没时间与行经路线,建立与描绘车辆逃逸轨迹。


新北市延续此一概念,与中华电信合作「云龙行车轨迹查询系统」,由于中华电信的云端伺服器能快速运算,加上同时也与桃园、宜兰两县配合,让行车轨迹的效用更上一层,进阶为「跨县市」的长距离追踪。此外,透过该系统,可疑车号的影像也会显示在GIS上,直接点选就可连到当时的储存画面、直接观看,非常方便。


车牌辨识功能要得到良好的发挥,有赖各县市警局建立完整的赃车、犯罪车等资料库,来减少员警调阅与检视大量监控影像的时间,部份车辨系统也支援手持设备,随时可辨识路上可疑车辆,是员警办案的最佳帮手。


然而, 智慧影像分析虽无法达到100%的有效辨识率,台中市也以「双重辨识」的概念,将影像档案转换为文字车号资料,与当时拍摄的车牌影像画面一同保留,可同时再确认车牌辨识结果;另红外线摄影机组拍摄的画面,在时速120公里以上时,其目视辨识率需达99%以上,且不分日夜间均需达此标准,大幅提升监视系统之影像效果。


现在市场上也有透过微波辨识车型的技术,有效辨识率可达9成;而办案需要的车色特徵,仍碍于周边环境因素,辨识率仍未到位,因此难以发挥实际效用。


编辑观点


尽管车牌辨识技术在十几年的催化下愈臻成熟,普遍都可达8成以上的辨识率,但也代表有2成重要的破案关键影像未能完全辨识。行车轨迹运算也只是将该车出没的地点相连,做路线推估,若另抄小路,轨迹就不准确。因此,一方面提醒使用者们,车辨系统、行车轨迹记录并非万能, 而是一种好用的「辅助工具」;另一方面也凸显出,车辨摄影机密度愈提升,行车轨迹的准确率也能随之升高。


因此,如何有效统合境内可用的摄影机,进而由一个强大的后端平台管理,将会是未来各县市警局规划道路监控系统,无法迴避的重要课题。其次, 也盼各县市警局能将赃车辨识系统与车行记录系统的资源整併。目前许多县市的赃车辨识系统隶属刑事局管辖,车行记录系统则由犯罪预防科或保安民防科管辖,两系统虽有相似效果,但不论是建置前端的车牌辨识摄影机或是后端管理维护、调阅,经常是各自为政。


因此,未来若能统一建置管理,或设计妥善的资讯整合、交换机制,定能减少资源的浪费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刊发现有些县市坚持採用类比CCD摄影机,对网路摄影机的夜视效果较不具信心,也担心网路摄影机故障拆卸时需多人维修, 增加维护成本。


趋势二:影像集中管理分散储存


五都监控架构略有差异,储存配置也大大不同。台北市道路监控预算一次到位,将监控影像统一储存在派出所NVR,调阅更方便;台中、台南则偏向将DVR放在路口,因为想保留最「原汁原味」的M-JPEG影像,而无需担忧传输频宽;高雄市全区佈建光纤,让高画质影像走光纤通道,并全数整合收编在「视讯传输中心」的磁碟阵列中;新北市储存配置如同道路监控成长歷程,储存位置广布路口DVR、派出所NVR以及云端机房,最为复杂。


由于五都摄影机的建置数量、分佈点各异,网路、类比架构也各有优缺,只要符合当地民情需求与环境条件,就是各都省成本的诀窍。因此,如何选择最适合当地调阅、监看的储存方式,并且尽力省下租金高昂的网路传输费用,是专责小组的首要考量。


编辑观点


浏览五都的储存架构,储存设备、位置与传输方式不再是关注的唯一重点,只要遵循「分散储存、集中管理」的核心概念,就能让监视系统发挥最好的效用。94年台中县警察局建置的「整合性勤管作业系统(ICOS)」,就已经将原本独自运作的6大警用子系统完全整合在同一平台上。县市合併后,可惜未再延用这套整合度平台,储存架构也偏向往前端移动,系统间的共享性略显不足。


不管储存配置为何,让辖区员警在办案时,能快速上网调阅观看是必要的,当影像与其余警政系统、犯罪资料库互通,就能减少繁复的作业流程。当市场大谈「开放式平台」,监控储存系统却走向封闭,员警还是得亲赴路口存出影像,个资法上路后,路口DVR亦无法记录每位员警的调阅行为,若民众质疑调阅不当,封闭的储存系统又不具使用记录,无法证明员警清白,员警得另求保身之道。


趋势三:租赁、採购各有所好?


道路监控是否适合採用租赁,一直都是个备受争议的话题。不同于高雄租赁后现在改成买断、新北市则是于去年开出区域内首桩租赁案, 由中华电信扛下重任。而台中、台北、台南3都目前仍都是属于「买断」一族。


不考虑租赁的某都承办员警就表示,租赁案预算通常是建立在「经常门」的会计科目当中,不但申请程序繁琐, 在预算审核上,也会比「修缮」名目更受关注。又何况租约到期,若业者不愿与原包商再续约,回收设备时双方如何认定损失赔偿?折旧后的价格谁说了算?都难达成共识。


另一个现实考量,来自于承包商。有工程商表示,当建构工程涵盖范围愈广,单位环境的维护成本也就愈高,愿意承接租赁案的厂商也会变得较难寻找。


编辑观点


仅管买断、租赁并行的成效,目前还有待观察,但至少新北市已懂得透过周详的条款,来保障系统的妥善率。除了对承包商中华电信进行密切沟通,在租金缴付的认定上也十分严苛,摄影机不仅要「录得到」,还要「储存成功」才缴付月租,同时,也在合约中明确规定故障排除时间,一般地区应在12小时以内,偏远地区则在24小时应修復完毕,逾时则以每12小时为计算单位,直接扣等比例的租金惩处。


每个县市的架构、系统要求不尽然相同,到底是买断好还是租赁好,其实没有标准答案。如过选择一次买断,警局专责小组必须对监控系统有务实的瞭解,用自身专业开出适当的规格,并且要有更大的把握紧盯厂商履约;若选择租赁则要先明定游戏规则,关于付费的认定,以及约满后的计价标准,尽量清楚的写明。


承办人若能记取教训,同时吸取各都经验,对于两派做法的掌握度也就愈高,未来愈可降低发生问题的机会。